何以偿还黑奴后代?
最近有一篇文章 ¹ 比较了德国政府对纳粹罪行的“赎罪”(atonement)以及美国对奴隶后代的补偿问题。
在这一补偿的要求中,人们提出了一大堆让人困惑的问题。
第一点是,人们似乎非常不愿意提到阶级问题。奴隶和奴隶主的关系是阶级关系 。在这一关系中,一个阶级剥削另一个阶级。奴隶主阶级剥削奴隶,从奴隶的劳动中获利。1860年美国的其他阶级,并未身处此种关系中。西部的自由农民完全没有从对奴隶的剥削中获取收益,而且是奴隶主阶级最大和最激进的反对者。
南部联邦外的其他主要阶级是工业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他们也不是奴隶制的获益者。工业资产阶级剥削的是工人,而不是奴隶。 工业无产阶级跟奴隶一样被剥削,而不是剥削的受益者。
那么,就有了州或者州的多样性的问题。一些州在内战前是奴隶制的独裁统治,而另一些州则是资产阶级统治,还有一些州是自由农民的州。但是直到林肯当选以前,联邦政府就一直是奴隶主的国家机器。
林肯政府被看作是一场资产阶级革命。在这场革命中,北部和西部的自由民的群众性武装斗争决定性地推翻了奴隶主的政权。在此之后的美国联邦政府就变成了资产阶级而不是奴隶主的政府 。
如果你问我,在南部联邦投降的那一天,谁欠奴隶们一份补偿?那很明显,应该由蓄奴的贵族们进行赔偿。而这种赔偿应该通过把奴隶主的庄园分配给前奴隶们来实现,也就是把奴隶阶级变成自由农民阶级。
认为自由农民和北部的工人阶级应该对奴隶进行补偿的说法是荒谬的。因为他们并没有从奴隶制获利,反而作出了巨大的牺牲,为打败奴隶主付出了金钱、鲜血、伤病乃至生命的代价。对应到那篇文章的语境,其荒谬性相当于是建议1945年战胜了法西斯的盟军对被德国人胁迫从事奴隶劳动的人们进行补偿。很明显,在1945年之后,反对剥削要求赔偿的诉求只能要么是针对克虏伯(Krupp,译者注:德国大军火制造商世家)等雇佣了奴隶劳工的企业,要么是针对代表这一阶级的西德政府。不应该要求新生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做任何赔偿,因为民主德国是工人阶级的国家,他们国家的领导人自己都进过纳粹的集中营。 令人惊叹的是,我提到的这篇文章的作者似乎不知道德国的工人国家曾经存在过,他只谈“德国”,无视直到1990年两个德国共同存在的事实。
内战后的美国政府有完全不同的阶级特征。它代表不同的阶级,因此并没有比德国工人国家有更多的义务对奴隶进行赔偿。
如果人们承认,美国内战胜利的当天,没有人提出任何要求非南部联邦的州进行赔偿的诉求,那么,很明显之后也不应该有人为此提出这种诉求。这并不是说,美国的被剥削阶级没有在内战后对美国的剥削阶级所进行的剥削提出索赔诉求,但那只能通过剥夺剥夺者和建立共产主义国家来实现。
然而,由于奴隶主的土地并没有在战后分给奴隶,所以还可以说,对奴隶主阶级的后代,以及曾经蓄奴的大学和教堂等法人团体进行索赔的诉求仍然是存在的。我自己所在的大学,格拉斯哥大学就曾公布过,对其在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接受的捐赠所做的调查表明,格拉斯哥大学曾经接受过来自于奴隶主的资金。因此格拉斯哥大学已承诺向西印度群岛大学支付迟来的赔偿金。
所以,如果这一诉求想要有一个进步的政治特征的话,它就必须采取这样的形式:要求国家剥夺原先奴隶主和蓄奴的法人团体的直系后代的相当多的一部分财产,并将其作为赔偿,分给奴隶的后代。
但是现在的赔偿要求是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要求。 支持这一要求的资产阶级政客会千方百计地消除对阶级和阶级关系的指涉。任何对部分统治阶级的财产进行暴力没收的前景,都会把这些资产阶级政客吓跑,因为这会给他们整个阶级的安全打上一个问号。
注释:
1:如果德国为大屠杀谢罪,那么美国也可以对奴隶制进行补偿
原文链接:
作者:保罗·科克肖特 译者:太平洋的风
校对:周原
编辑:圣光猫